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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馬超
  □本報通訊員徐東升鄭書琴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江蘇省蘇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吳江區公安局獲悉,在元旦、春節“兩節”期間,虎丘、吳江兩區侵財性案件均有所抬頭,特別是入室盜竊和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均呈上升趨勢。
  據統計,2013年12月,吳江區、虎丘區入室盜竊警情分別為171起、213起,同比上升3.01%、2.3%;電信網絡詐騙警情分別為136起、136起,同比上升8.75%、12.4%。
  小廣告試探家裡有沒有人
  2013年12月短短半個月內,吳江區某鎮先後發生6起入室盜竊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手頭拮据,經過一番準備,便駕車來到吳江某鎮,四處兜轉選定目標後,趁著夜色潛到一戶人家門前,輕而易舉將門打開,將屋中的電視搬走。當晚,李某又以相同的手法盜竊3次。後經查實,李某盜竊30次,案值20餘萬元。
  “臨近歲末,不少不法分子有‘撈一票’的心理。此類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瞅準不少居民家中或沿街店鋪普遍存在門窗關閉不緊或未上鎖的可乘之機,通過撬門砸窗等手段實施入室盜竊,一些居民家中財物放置過於隨意,更讓不法分子容易得手。”吳江區公安局指揮中心指揮長沈春榮介紹說。
  沈春榮提醒,市民外出時,一定要鎖好門窗,同時將家中貴重物品保管好,現金、金銀珠寶飾品等最好是分散藏放。盜竊案中,竊賊一般作案時間都不長,如能把貴重物品分散藏放等於降低了風險。同時,有條件的家庭,不妨多裝置一些技術防盜設備,比如門窗開啟報警、入戶報警等裝置。
  “市民還要留心家門口的小廣告,回家時如果發現門口牆上或門上有小廣告要順手取下或清除,這些小廣告有可能就是不法分子測試家裡有沒有人的信號。”沈春榮說,一旦發現家中被盜,自己不要隨意在室內走動或翻查物品,應首先撥打110,以便固定證據。
  匯款環節是最後落腳點
  2013年12月23日15時許,蘇州市虎丘區市民崔先生在上網時,發現其QQ上出現一條“我要上春晚”的中獎信息。崔先生與對方聯繫後,對方要求其交風險保證金3900元。崔先生按對方要求匯款3900元後,卻遲遲沒能等來所謂的獎勵,發現被騙後為時已晚。
  相比於崔先生,蘇州市虎丘區市民錢女士的被騙經歷更為慘痛——兩次被騙10萬元。12月24日,錢女士接到陌生來電,被告知其電話欠費、身份證被盜用,並讓其聯繫公安局。錢女士撥打對方指定的電話後,對方自稱是深圳市公安局周警官,要求錢女士到銀行辦一張新的銀行卡,並將其銀行卡內的7萬元轉入新卡。
  隨後,對方又致電錢女士,要求其再次辦理第二張新卡,將銀行內92000元轉入新卡,再至銀行旁ATM機上操作。錢女士照做後發現,兩張銀行卡內共被轉走10萬元,這才發現被騙。
  “‘兩節期間’,市民經濟活動頻繁,資金流動量大,騙子更容易得手,因此電信網絡詐騙更加猖獗。”據虎丘分局指揮中心主任陳亮介紹,電信詐騙主要有“電話欠費”、“法院傳票”、“銀聯卡遭盜刷透支消費”等方式;網絡詐騙主要有“盜用QQ號冒充親友”、“製作釣魚網站鏈接”、“虛假購物”、“網上兼職招聘”、“購買網絡虛擬物品詐騙”等方式。
  “此類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通過假冒身份的方式,騙取受害人信任,但其最終目的仍是落在‘錢’字上。”陳亮提醒,任何陌生人通過電話、網絡、短信要求繳納各種費用,進行銀行轉賬、匯款的,或者聲稱提供安全賬戶為您的存款進行保護的,要記得“四不”:不聽、不信、不轉賬、不匯款,防止受騙;不要泄露個人信息,特別是銀行卡信息;不要在互聯網上公佈自己的個人信息,如證件號碼、賬號、密碼等,不向他人透露,在網上用銀行卡購物應小心謹慎,對要求你提供銀行卡號的請多留一個心眼;當遇到類似事情時,一定要和家人、親屬商量,不自作主張。“無論不法分子如何誘騙,匯款是最後的落腳點”。
  警方還提醒市民,“兩節”期間正值冬季,居民用電、用火、用氣量驟增,潛藏的火災隱患值得關註。市民在離家前,一定要仔細排查家中是否有火災隱患,要重點檢查廚房、電器線路和易燃易爆危險品。
  本報蘇州1月1日電
  (原標題:蘇州警方揭電信詐騙盜竊案常見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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