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屬為討賠償將棺木放凶者家中兩年
  為討要賠償,陳沖燕的殮屍棺木被家屬強行放進行凶者王祝生家中,殮屍棺木一放就是兩年。
  2012年1月13日晚8點,陳沖燕回家時,被王祝生家新房開著的玻璃窗撞倒,喝了酒的陳沖燕怒氣衝天,砸碎了王祝生家的窗玻璃。
  這件事情,將此前已有積怨的陳、王兩家推入絕境。當晚,陳沖燕被王祝生及兒子喊來的人打死。王祝生及他的兩個兒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入獄。
  既要生活,又得撫養3個外孫的陳家老兩口為討要賠償,拒絕將兒子下葬。而王祝生一家因棺停屋內,兩年內無法回家。
  現場 房門緊鎖 屋內停棺兩年
  陸良縣馬街鎮漾稻村委會旁,王祝生家大門緊鎖。
  2005年,王祝生在弟弟王齡生的幫助下,修建了一棟兩層樓的紅磚房。房屋面積約140平米,兄弟倆共享一院落。新房建成後,王祝生、王齡生將房屋三分,帶著妻兒和父親住進新房。
  房屋左側屬王齡生的部分,早在多年前已裝修一新。房屋左側外牆貼上瓷磚。而王祝生和父親所居住的右半邊房屋,水泥、磚塊裸露在外,通往二樓的樓梯沒裝扶手,房間未做任何裝修。儘管如此,王祝生還是跟妻兒在此生活了7個年頭。直到兩年前命案發生,陳家老兩口為討要賠償將棺木放進王祝生家。“妻兒擔驚受怕。”王齡生帶著妻兒,大嫂及父親住進新房一側的老房子內,從此,紅磚房內空無一人。
  王齡生說,陳家不願將兒子下葬,主要是拿不到賠償。“2012年11月14日,法院開庭審理,王祝生被判處無期徒刑,兩個侄子也因參與打架被關進監獄。大哥家就剩大嫂一人,遭受這麼大的打擊,大嫂基本喪失了勞動能力。事發後,我們拿出一萬元後再無賠償能力,一家人也拿不出錢來。”王齡生拿著判決書說,“除了兩名涉案人員已賠償55000元外,其餘涉案人員連帶賠償的5萬元一直沒能執行。”“事發後,陳家認為王祝生是主犯,將棺木放進家裡,討要賠償。”
  時至今日,王家大門前還聳立著死者家屬為悼念陳沖燕用松柏和竹架做成的牌坊。松柏早已乾枯發黃,似乎在訴說著兩家的不解之仇。
  村委會書記 民事賠償成矛盾焦點
  如今,王齡生一家4口擠在不到二十平米的房間內生活,王齡生說,王祝生犯的錯誤不該由他們來承擔,他希望帶著大嫂、父親和妻兒回到新房子去,重拾原先的生活。而拿不到賠償的陳家老兩口,絲毫不願作出讓步。
  “為他們兩家的事,我都調解過幾十次了。”漾稻村委會書記陳長德告訴記者,事發後,雙方都不願坐下來好好談,也沒來往,但很多意見都會向他反映,他也成了雙方的“傳話筒”。“每到重要節日,劉竹英(陳沖燕的母親)想去王家看看兒子,都會經過村委會找王家拿鑰匙進去給孩子燒紙焚香。”陳長德說,對於停棺一事,兩年來,村委會也沒有辦法。“一邊是棺木放在王家新房,王家人不敢回去住,另一方面又是陳沖燕的父母擔心3個孩子沒人照顧。法院作出判決後,陳家提出了50多萬元的賠償。”陳長德說,如今,他們只能儘力為雙方家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經過村委會協調,陳沖燕的3個孩子,現在都拿著低保,每人每月100元。”
  對於王齡生反映“挪走棺木”的事情,陳長德表示,“鎮上開了多次會議,最終在2014年春節前決定,如果王祝生的家人支付了法院判決的5萬元民事賠償,村委會將會連同鎮派出所,強行將殮屍棺木移走。但目前為止,王祝生家不願答應,也沒這個能力。”‘
  死者家屬 移走棺木最少先付20多萬元
  儘管陳沖燕家與王祝生家只是一牆相隔,但十多年來,兩家一直不相往來。劉竹英告訴記者,“十多年前,家裡建房時,就曾因地基和王祝生家發生過糾紛。十多年前,兩家基本已形同陌路。”劉竹英說,“因為兩家積怨太深,導致兩年前的瑣事釀成命案。”談及大兒子陳沖燕,劉竹英情緒難抑。
  劉竹英介紹,她現在和老伴均已過了60多歲,陳沖燕作為家中的主要勞動力,他死亡後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大兒子力氣大,以前打零工一天能賺100多元。現在他死後,家裡沒了收入,小兒子也有3個孩子要養,基本無暇顧及我們。現在3個孩子要上學,我們每月只能靠3個孩子的低保維持生計。”劉竹英說,事發後,她找專業律師算過。“我要求對方將陳沖燕留下的3個孩子撫養至18歲,照顧我們老兩口直至壽終,費用在50多萬元左右。”“如果王家實在拿不出錢來,先給一部分,但不能少於20多萬,不然,棺材我們不會搬走。”
  律師說法

  停棺行為涉嫌違法 死者家屬可申請司法救助
  “從法理上來說,王祝生犯的錯誤不應該累及家人。陳沖燕的父母也可以通過救助維持基本生活。” 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尹德周律師認為,王祝生家屬可以對陳沖燕家屬進行起訴。要求死者家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陳沖燕家屬強行闖入王祝生家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地方政府、派出所,村委會都應該出面調解平息這一事件。並且,從司法救助方面來說,陳沖燕家屬可以根據《雲南省涉訴特困人員救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申請司法救助。
  “《條例》明確規定,刑事案件中遭受重大人身、財產損害,在訴訟中不能及時有效獲得賠償,生活特別困難的刑事被害人或者由其撫養、贍養、扶養的近親屬屬於救助對象,救助工作由民政部門實施,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幫助解決。救助資金列入同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同時鼓勵社會捐助。”尹德州說,“按照民政部的規定,生活特別困難即救助申請人家庭人均收入處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下或邊緣,無法維持基本生活。”
  記者隨後電話採訪了陸良縣民政局,該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陸良縣農村低保名額有3萬多個,根據人口密度,名額被劃分到120多個社區、村委會。現在,陳沖燕的3個孩子享受了低保,因為低保名額有限,低保名額分到村委會後,分配事宜具體由村委會、村民決定。”工作人員說,“村委會會根據每戶家庭的情況分配,並將分配名單公示,取得村民的一致同意後,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記者趙得智 實習生李祉諾)
(原標題:死者家屬為討賠償將棺木放凶者家中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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